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6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为主题,以打造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版”为主线,加强对武汉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法治城市建设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主要分为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附件2)为依据,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社科基金项目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课题指南》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不得偏离指南规定范围。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维护良好的学术道德,凡在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申报成果一式三份、《成果要报》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供电子版。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7943567。
附件1: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6年课题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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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