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0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发挥我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要着眼现实需求,服务决策需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课题指南》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以及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
四、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为范围性条目。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在选择的范围性条目内,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重点提示:题目中带*号的是2020年度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申请人在申报成果时,按照成果研究方向申报至各组别。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2020年“深度学习”专项活动作为2020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专项项目,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参照此条执行)
七、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方式为成果申报。申请项目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八、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采取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应用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十、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7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十一、各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成果的打印稿1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2.纸质申报成果装订要求:《封面》、《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匿名成果(支撑材料),均不得含有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注:下载打印的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系统中的电子版内容一致,不得进行更改。由于《申请书》是PDF格式下载,若“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部分,出现在同一页面,为保持页面的完整性,可附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部分)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需本人承诺签名)及电子版(系统导出,以姓名-申报编号-申请书作为文档名)。
4.《封面》、《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电子版(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封面和姓名-申报编号-课题设计论证作为文档名)
5.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将系统导出《封面》牢固贴于档案袋面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6.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注意提高申报质量,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认真整理汇总相关电子文档。
联系人:刘菲
报送地点:行政楼247
联系电话:87945508
邮箱:38588797@qq.com
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0年度课题条目.docx
申请书(系统申请书模板,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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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5日